1、減少靜電荷產生
2、使靜電荷盡快消散:
(1)在靜電危險場所,屬于靜電導體的物體必須接地。對金屬物體應采用金屬導體與大地做導通 性連接,對金屬以外的靜電導體及亞導體則應作間接接地。
(2)生產工藝設備應采用靜電導體或靜電亞導體,避免采用靜電非導體。
(3)對于高帶電的物料,宜在接近排放口前的適當位置裝設靜電緩和器。
(4)在某些物料中,可添加適量的防靜電添加劑,以降低其電阻率。
(5)在生產現(xiàn)場使用靜電導體制作的操作工具應接地。
3、帶電體應進行局部或全部靜電屏蔽,或利用各種形式的金屬網,減少靜電的積聚。同時屏蔽體 或金屬網應可靠接地。
4、在設計和制作工藝裝置或裝備時,應避免存在靜電放電的條件,如在容器內避免出現(xiàn)細長的導 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的高速剝離等。
5、、控制氣體中可燃物的濃度,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
6、限制靜電非導體材料制品的暴露面積及暴露面的寬度。
7、在遇到分層或套疊的結構時避免使用靜電非導體材料。
8、在靜電危險場所使用的軟管及繩索的單位長度電阻值應在1×103Ω/m~1×106Ω/m之間。
9、在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禁止使用金屬鏈。
10、使用靜電消除器迅速中和靜電
(1)靜電消除器是利用外部設備或裝置產生需要的正或負電荷以消除帶電體上的電荷。
(2)靜電消除器原則上應安裝在帶電體接近髙電位的部位。
(3)消除屬于靜電非導體物料的靜電,應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用不同類型的靜電消除器。
(4)靜電危險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靜電消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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